屯昌县局开展冷冻肉和海发产品专项检查

06.02.2016  12:00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春节前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屯昌县局精心组织,于2月4日至5日对辖区内的冻库和海发产品开展了专项检查。 

  冻库专项检查以“屯昌县公安局派驻联合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协调办公室”为先导,屯昌县局与公安局联合行动,共检查全县13家冻库、县城4家经营冻肉的大型超市以及规模较大的火锅店和餐饮店。海发产品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各基层所在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的牛百叶、凤爪、猪血、鸭血、鸭肠、海带、海参、鱿鱼等9种食品进行“拉网式”抽样,集中检测,主要检测是否使用甲醛等违禁物质浸泡加工海发产品。 

  检查过程中发现2家中型餐饮店和2个冻库销售的冷冻骨牛肉、鸡翅、猪心、猪手等冻肉(共计32箱,约480kg)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等相关证明,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封;共检测海发产品样品36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针对冻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打办”将进一步调查,对经查实有违法行为的,将根据“四个最严”标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及刑事案件的,将移交县公安局,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