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局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习会

22.03.2016  09:46

  为保障新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到位,确保食药监管人员明确掌握并严格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业务的企业知悉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月17日下午,屯昌县食药监局在局会议室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学习会,各基层所负责人,市场开办者,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企业负责人共31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详细解读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条例,结合屯昌县实际情况逐条剖析;接着通报屯昌县目前农贸市场、超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监管情况;最后强调:一是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认真学习,明确主体责任,务必按照《办法》的要求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并督促入场经营的销售者落实自身义务。二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确实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本《办法》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