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产品,万宁一猪肉摊被罚款2万元

24.01.2022  17:05

  1月24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近期,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2020年9月25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进行检查发现,摊点正式销售猪肉。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摊点剩余的约10斤猪肉,并将扣押的物品移交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于当天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查明,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于2020年9月13日从国营新中农场南平作业区46队村民杨某富处购进8只生猪,9月14日至16日期间私自屠宰并沿村叫卖,同时将余下的猪排骨和猪骨头带回自己的摊位上进行销售。9月14日-16日期间,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私自屠宰8只生猪(其中1只为病猪已自行填埋)并销售生猪产品,除了扣押的10斤猪肉,其余生猪产品已全部销售出去。由于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未建立生猪产品的购销台账,涉案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商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1月1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万宁东澳运冈猪肉摊点作出没收扣押的10斤猪肉(已移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