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进口展品的申报和征免税手续?海关为第三届消博会定制“便利包”
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将于2023年4月11日至15日在海南海口举办。为保障消博会成功举办,海关专门制定工作方案,通过设立通关“绿色通道”、驻场监管、建立实时对接沟通机制等,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以赴做好展会期间各项保障工作。
为紧贴企业实际需求,海关给消博会定制出台了“便利包”,并就相关环节向企业与公众进行解答。
Q:请问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可以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吗?
A: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Q:请问哪些企业和展品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A: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参展企业名单、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向海口海关统一报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销售上限按《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联合签发)》(财关税〔 2021〕32号)附件《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附表
Q:请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哪些商品?
A: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Q:请问如何办理进口展品的申报和征免税手续?
A:对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统一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作为境内收货人,向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办理进口申报和征减免税手续。填报进口报关单时,监管方式填写为“一般贸易”(代码:0110);征免性质填写为“消博会留购展品”(代码:931);征减免税方式填写为“特案”(代码: 4)。
Q:请问在税款担保方面有哪些便利呢?
A:对消博会暂时进境的展览品,由主办方向海关提供有效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组委会出具的《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担保。
Q:请问有没有消博会进境展览品的专门通道呢?
A:海关在海南主要口岸为消博会设置贵宾礼遇通道、进境展览品专用通道和专用窗口,在旅检和货运通关现场明显位置放置中英文专用标识,为参展企业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抽样、检测等海关手续,实行即查即放。指定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办理参展留购展品的免税通关手续。
Q:请问对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审批时长有无压缩?
A: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进境参加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总署授权海口海关办理的,海口海关实施“即报即批”,缩短审批时限;对需要报送海关总署审批的,海口海关第一时间上报。
Q:请问是否简化了展览用食品化妆品检验要求呢?
A:海关放宽了相关限制,准许消博会展览用进口食品化妆品,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对展会期间少量试用、品尝、散发的,视审核和验证情况抽取样品(可展前提供)检验,并可以免于加贴中文标签。
Q:请问展览品展后处置有无相关便利呢?
A:海关简化了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消博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消博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准予核销结案。推动保税展示展销业务常态化发展,对于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品,允许展后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大力推动“展品变商品”。
Q:请问只能在展会期间进行保税展示吗?
A:海关支持常年保税展示常态化。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消博会常年展示馆进行展示和销售的经营活动,支持扩大展会的溢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