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同志补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1.01.2015  11:39

      原标题: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

      罗保铭出席补选刘赐贵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下午在海口闭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等相关决定,补选刘赐贵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本次会议为期1天,共有3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实到55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受罗保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康耀红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毕志强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和《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投票补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按照选举法和本次会议补选办法的规定,会议宣布刘赐贵同志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按法定程序将选举结果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并予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的决定》;审议通过《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提交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交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陈健春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会上,罗保铭为陈健春同志颁发任命书。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陆俊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忠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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