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批建7层却违建至14层半 执法部门予以拆除

13.10.2015  23:25

      原标题:陵水批建7层却违建至14层半执法部门予以拆除

      13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在县二中安置区依法对一幢高达14层半的违建居民楼超高部分进行拆除。该居民楼占地面积288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776平方米。

      据了解,该违建居民楼位于陵水县滨河南二横路二中安置区,于2011年安置,楼房建成后将部分楼层用于商业出租和对外公开售卖。据介绍,盖楼房审批规划建设为7层高,但违建业主擅自将楼房加高至14层半。

      自该幢居民楼建设以来,陵水县城管局等部门多次对户主进行劝诫,并从2012年10月至今先后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限期拆除催拆公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等8封告知书,但户主仍我行我素,继续兴建楼房。

      为加大打击违法建筑力度,遏制违法建筑的进一步蔓延,10月13日,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椰林镇及县武装部等单位联合组成拆违行动小组,共出动150人,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行动。从最高层,逐步往楼下实施拆除。为确保周围居民等安全,拆除采取人工作业的方式,预计拆除超高的7层半需要耗时2个月左右。

      据悉,下一阶段陵水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大行动,继续保持打击违建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打击重点城区周边违法建筑,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区周边抢建之风得到控制,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