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时祥局长带队赴文昌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27.07.2018  01:36

  罗时祥局长带队赴文昌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按照2018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办决定成立4个督查组,于7月23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7月25日,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罗时祥带领第一督查组赴文昌开展督查。督察组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和召开座谈的方式,先后对文昌公路分局临时卸货点、文昌市汽车站、文昌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清澜白金海岸建筑工地、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和蓝星(海南)航天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对车辆超载的治理不积极、不主动,个别企业对超载现象熟视无睹,超载源头治理不力。督查组当即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台账,并采取措施治理超载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罗时祥局长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发生。二是文昌市要自我加压,明确目标,打造全省安全示范城市。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出台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要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非煤矿山、旅游景点景区、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学生暑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四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立查立改、即查即改、真查实改,把隐患当做事故来抓,按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来抓隐患排查整治。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属地责任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安全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在文昌公路分局临时卸货点督查


在海汽文昌分公司督查


在文昌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查看车辆装载台账


在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督查


  在清澜白金海岸建筑工地督查


  查看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车辆装载台账


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