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迎接县人民检察院检查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13.04.2016  12:19

  为贯彻执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4月11日下午,乐东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陈斌科长一行四人到乐东县局检查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汪祥东副局长汇报了2015年本局办理的食品药品案件,并与县检察院同志就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了分析交流。县检察院同志检查了乐东县局2015年食品药品案件的案件卷宗,充分肯定了该局2015年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果,同时指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并了解查看了乐东县局2015年移送至公安机关的涉刑未予立案的案件,复印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函,最后,提出二点建议:一是涉刑案件的现场检查笔录需有第三方见证人签名;二是涉刑案件的查封、扣押物品执法文书需有见证人签名,并制作查封、扣押询问笔录。 

      下一步,乐东县局将严格按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移交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