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药监督局要求停售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

03.07.2015  03:57

  中新网海南7月2日电(安平 贺澜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再评价,认为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日前,海南省食药监局要求经营、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的单位,一律停止销售和使用,就地封存。确保该药品于2015年7月30日前由生产企业全面召回。

  海南省食药监局将加强对酮康唑口服制剂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逾期未召回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酮康唑口服制剂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通用名称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1 酮康唑片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8170

  2 酮康唑片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94093

  3 酮康唑胶囊 上海金山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03678

  4 酮康唑胶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99813113

  5 酮康唑胶囊 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9993303

  6 酮康唑胶囊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H10900055

  7 酮康唑胶囊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64565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