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局完成苯乙双胍、氯美扎酮召回工作

16.01.2017  13:05

  近期,儋州市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积极开展苯乙双胍和氯美扎酮的召回工作,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停止销售和使用苯乙双胍和氯美扎酮的措施,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该局执法人员根据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电脑票据进行排查,并向各单位负责人传达国家总局和省局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确保苯乙双胍和氯美扎酮原料药及其制剂均能顺利退回生产企业并进行销毁。 

  此次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50家、药品使用单位10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经现场检查,所有单位均未发现苯乙双胍和氯美扎酮原料药及其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