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保局参加《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新闻发布会

16.06.2017  10:11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了《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保局和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海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此次发布会。

  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揭晓强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严音莉介绍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主要依据、法规起草审议的主要过程以及法规的主要内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严音莉、市生态环保局副局长黄兹波分别就记者提出的《办法》使用范围及扬尘污染定义、《办法》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职责分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办法》已于6月1日经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5章38条,包括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办法》从政府、部门、社会等多个层面明确了监管职责和防治义务,并对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作了重点规范: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采取设置硬质密闭围挡、硬化道路、冲洗施工车辆、使用预拌(预制)材料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明确土方、垃圾、渣土等应当即时清运或者遮盖,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运输防止物料遗撒。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理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强化治理措施,推动了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下一步,市生态环保局将开展《办法》的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同时为公众更好地监督扬尘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向管理部门投诉以及尽快查处污染源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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