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保局参加海南全省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

19.04.2017  11:21
  为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4月13日,市生态环保局参加了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召开的海南全省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种润之主持。副省长王路出席现场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水务厅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琼中县、陵水县主要负责人及各市县职能部门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前,参会代表现场参观琼中湾岭镇大边村、水央村现场调研PPP模式处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技术工艺,交流学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等情况。
推进会上,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分管负责人分别致词发言。据悉,截止到2016年底,海南省累计投入9.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43亿元,省级资金1.36亿元,市县资金4.07亿元,社会自筹资金0.2亿元,对全省340个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污染项目实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万吨/日,受益人口约80万人,行政村污水处理率从2010年不足3%提高到12%,解决了部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按照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到2018年,海南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目标不少于20%,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5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少于80%。部分有条件的市县要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全覆盖。
省生态环保厅毛东利副厅长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市县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各市县要切实履行改善本辖区内农村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完善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技术的支撑作用,科学规范开展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培育专业化运营队伍,建立污水处理数字化运维服务管控平台,降低运维成本;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各市县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运营经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效益;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管理。
琼中县、陵水县分别在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据介绍,2016年,琼中县率先在全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在全县10个乡镇、4个农场、544个村庄,开展富美乡村水环境(PPP)治理,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素质的高效规范农村污水处理新路子。陵水县则按“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方式,制订了2016-2020年全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并要求各乡镇在建设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和美丽乡村等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时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建设范围,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作,截止目前,陵水县已完成16个村庄的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
最后,王路副省长表示,琼中、陵水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经验是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各市县要积极参考学习。他强调,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是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落实国务院“水十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成部分,各市县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重要意义,加强政府主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通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分区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选择经济实用、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工艺,并要建立起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此外,要想方设法让当地百姓加入治理过程,提高百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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