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物价局下调液化石油气零售价 每瓶最高91元

20.12.2014  16:18

  本报海口12月19日讯(记者洪宝光)今天,海口市物价局下发液化石油价格调整通知,二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15公斤标准瓶装,下同)每瓶83元;三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每瓶91元(不含送气服务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琼价价管 〔2014〕530号)精神,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每吨最高批发价格从5500元调整为5100元。

  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海口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自12月19日起进行调整:海口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为:二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15公斤标准瓶装,下同)每瓶83元;三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每瓶91元(不含送气服务费);非标准瓶装的最高销售价格按标准瓶的标准重量折算;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