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引导和督促小摊贩、小店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6.10.2020  11:51

      从10月1日起,儋州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添“新职能”:引导和督促小摊贩、小店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在街边临时市场等垃圾分类容易出现“盲点”的区域,充当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志愿者,教市民如何正确分类投放。10月1日至15日,该支队每天派出50多人,在101处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在监管街边临时市场、摊位、店铺的同时,引导摊贩、店主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10月1日起,儋州市在原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投放由原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市。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前举行垃圾分类业务培训会,请市环卫局、负责那大镇环境卫生的儋州市美城环境服务公司人员,培训执法人员如何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农贸市场周边摊贩、店主,是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引导和监督分类投放垃圾的重点人群。对原试点区域的摊贩、店主,主要监督其分类投放是否正确;对新实施区域的摊贩、店主,重在引导,教他们如何分类投放。朱小宏在儋州红旗市场南门对面经营包子铺,店铺每天的生活垃圾主要是包子食料残渣,以及塑料包装袋等。负责该区域的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队员庄芝民上门指导朱小宏,“包子食料残渣属于厨余垃圾,要投放到专用的厨余垃圾桶里;塑料包装袋等属于其他垃圾。不能像以前一样,两种垃圾混装在一起,扔到大垃圾桶里。”

      为激活消费市场,让更多人充分就业,儋州市城管部门在路边规划了多座街边临时市场。由于人员分散不固定,容易出现垃圾分类的“盲点”区域,有的摊贩收市后,还是混装垃圾扔一个垃圾桶里。针对此类现象,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宣传,引导广大摊贩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目前是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说服教育,下一步将对违规人员建立台账,对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处罚。”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徐少华提醒,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相应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将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