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金宇花苑小区被解聘物业不撤 新物业公司无法进驻

04.03.2015  18:34

      原标题:被解聘物业不撤新物业无法进驻

      事发海口金宇花苑小区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已介入协调

      海南金宇花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物业”)在经营过程中被业主认为“只收费不服务”,业主非常不满。最终海口金宇花苑小区居民通过合法程序成立了业委会,而业委会根据业主意见聘请了新物业公司,并准备在今年3月1日进驻,可是原物业却迟迟不和新物业交接,一直不肯离开,导致新物业公司无法进驻。

      3月3日上午,接到金宇花苑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后,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商讨交接事宜。据业委会成员林女士介绍,原物业于1996年开始负责管理该小区的基本运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物业公司逐渐出现只收费不服务的状态,小区内一些公共设施损坏了也不及时维修,小区管理也跟不上,让业主们十分不满。

      “办公室没有工作人员上班、蓄水池长年不清洗是常有的事,可见原物业公司不负责任。”林女士说,去年6月17日,她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向原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但物业公司没有落实。对此,业主们决定聘请新的物业公司,随后,小区业委会按照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解聘原物业公司并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当时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都有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同时,在今年2月8日也已经贴出公告,新物业公司于3月1日进行交接。但是原物业却始终占据办公室不愿意交接。

      既然原物业被业委会解聘了,那为什么不愿意退场呢?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了解有关物业交接情况,其原物业一工作人员对于不愿意退场一事只字不提,只称负责人出差了两天后才能回来,当记者提出能否提供联系方式时,该工作人员拒绝提供。

      随后,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金宇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及解聘原物业和选聘新物业公司都是合法有效的,并在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也已经备案。该中心一吴姓工作人员说,原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接,如果拒绝交接将由公安和司法部门介入依法执行。

      记者了解到,经协商原物业仍不肯撤出,小区业委会向辖区派出所及司法所发出邀请函望出面协调此事。当日上午,金宇派出所民警及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协调此事,但是原物业法人代表一直没出面。“据了解,原物业是因前期投资还没有收回来,所以不肯退出。”金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新物业的相关手续已经提供给我们,而原物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有一套当时进驻该小区的合法手续,对此,我们已经告知原物业将相关手续在本周五前提供出来,如拒绝提供或法人代表不出面协调,将按法律程序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