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三亚!一小区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被罚

01.08.2022  21:21

  执法人员对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的行为依法处罚。黄世烽摄

  “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破坏沿街景观,是一种违规且不文明的行为。”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个老旧小区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动天涯分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第二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天涯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整治天涯区群众街社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容环境、“三小”“四小”行业。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共检查群众街社区辖区的三亚酒家、佳信小区、农机职工住宅区、汽车工业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检查发现,有一位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并给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依法罚款50元。

  现场执法人员称,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整治群众街社区车辆违停行为10宗,处罚1宗;整治乱张贴广告行为2宗;检查“三小”“四小”行业4家,发现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中未开风幕机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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