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区停车费调整需经业委会同意 多数将延续现有政策

14.04.2016  09:45

  4月8日,海南省物价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当天起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放开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此通知发布后,不少居民担心住宅小区停车费上涨。

  对此,海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物业调整停车费,需先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具备实施该项政策的小区将延续现有政策,继续维持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政策。

  大多数小区将延续现有政策

  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放开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未具备议价条件的,暂按现有规定执行。对此,海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费标准并非全面放开,而是有序放开。“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将‘放管结合’。业主如发现物业私自调整小区停车费,可拨打物价局12358进行投诉。

  这也意味着,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上将有很大话语权。记者从多家物业公司了解到,停车费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业主委员会不同意,价格调整方案就不得实施。这个说法得到海南省物价局认同,“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按新标准进行收费。

  但是,从调研数据看,我省绝大多数住宅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面临成立难、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海南推行物业管理的2263个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仅有622个,占总数的27.4%。其中,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澄迈、定安、陵水、保亭9市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分别占上述9市县各自推行物业管理小区总数的35.7%、25%、11.5%、20%、15%、1.5%、4%、2.6%、5.5%。

  因此,该政策实施后,只会影响这不到三分之一具备实施该项政策的小区;而大多数小区将延续现有政策,继续维持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政策。

  业主、物业各有担忧

  近两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发现市民对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放开的看法不一。

  在海口市亚洲豪苑南区,记者晚上看到很多机动车都停到路边。“我们小区地下停车费为240元/月,没有地面停车位,车位严重不足。”住户杨先生告诉记者。

  对于放开停车费一事,杨先生认为,“这是好事。业主委员会可以提高停车价格减少外来车辆停放,盈利可以用于改善物业服务和小区基础设施。

  但也有业主表示,价格放开后,担心物业公司会随意涨价。海口市瑞圆二期业主刘先生最担心价格放开后,停车费上涨。刘先生透露,由于刚刚入住一年左右,还不满足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小区现在并没有业主委员会,维权常常受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样担忧的还有物业公司。“物价一直在涨,但我们小区的停车费10年都没涨过,目前的运营成本太高。但业主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上调停车费可能会受到重重阻力,以后的工作会更难做。”海口市金盘路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认为。

  小区停车收费会不会集中涨价?物业公司王先生表示,一般来说,一些老旧小区停车位比较紧张,价格数年未涨,停车费可能会上涨;新建小区停车位充足,价格一般较高,停车费一般不会有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