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小区“一位一车”管理模式遭吐槽 物业:一位绑一号

04.08.2019  12:11

      海口多个小区“一位一车”管理模式遭吐槽家有两辆车,一个车位我换着停物业:不行一位绑一号,业主开其他车回家物业:不认

      花钱买的车位凭啥不能做主

      国瑞城小区门前路段,车停马路边被贴罚单

      国瑞城小区停车位紧张,车主将车停路边

      随着汽车普及,海口很多市民都买了私家车代步,有的家庭甚至购买两辆私家车。但是新的问题来了,小区停车位紧张,家里第二辆车停在哪里,成了车主们新的困扰。连日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海口多个小区发现,多数小区实行“一位一车”管理模式,即一个车位只能固定停放一辆车,如果换一辆车,在没有缴纳包月停车费的情况下,有空位就得缴纳临时停车费,没有车位的话车主只能将车停放在小区附近路边。不少业主吐槽“一位一车”管理模式不便民。

      业主吐槽

      一个位固定停一辆

      买了新车要办包月

      日前,海口市民符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些年他入住海口国兴片区的国瑞城小区,购房时附赠了一个停车位。当时他家只有一辆车,所以在物业管理处只登记了一个车牌号。后来,女儿也买了一辆车,想进入小区停放,却遭到保安拒绝。“物业的理由是我们家的车位只能停放登记车牌的车辆,未登记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符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能给女儿的车办了包月停车。即便如此,由于小区车位日益紧张,没有固定车位的包月车辆有时只能停在路边,有时还会被贴罚单。

      “车位的产权是我的,想停哪辆车是我的权利。物业应该提高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而不是采取这种方式管理。”符先生说,他和物业工作人员曾就该问题进行交涉。物业工作人员称,想让另一辆未进行登记的车进入停车场自家车位停放,业主可以提前打电话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更改常用的车牌号,但一个月内不能多次更改。

      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多数小区普遍实行“一位一车”的管理模式,但也有部分小区管理比较灵活。在兴丹路书香门第小区停车场,业主王先生通过蓝牙设备配对停车闸开闸进入场停车。“我家里有两辆车,有了这个蓝牙设备就很方便。”王先生说,无论业主开哪辆车进入小区,只要携带该蓝牙设备就能顺利入场。“这样既给业主方便,物业管理也省去登记的麻烦,这是双赢管理模式。”

      记者走访

      小区里车位紧张

      马路边成“停车场”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口市绝大部分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基本上都按照“一位一车”模式进行管理。有物业管理人员坦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系统水平限制,这是开发商前期投入的设施设备决定的。有些小区为避免纠纷,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都会明确提到“一位一车”。

      “海口很多小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反映这个情况,像是默许了‘一位一车’的管理模式。”海口海甸岛一小区物业公司孙经理说,为了便于管理,他们会给每位购买车位的业主绑定一个车牌号,只能驾驶绑定车牌号的车辆进入小区。

      但市民符先生认为,作为小区的管家,物业应更人性化管理。“我们买了车位,这就是私有财产,每月交了管理费,物业就是服务方。我把车停放在我自己的车位上,没有侵占别人的车位,这是合理要求。”符先生说。

      7月31日10时许,记者在大英山路国瑞城小区门前看到,由于该小区停车位紧张,马路边停放着很多车辆,不少车辆被贴了罚单。

      物业说法

      “一位多车”不利管理

      “一个车位对应一个车牌号,是为了加强管理。”海口某小区物业经理吴振广称,物业公司最担心有的业主钻空子。

      “比如说有些业主在物业公司登记了多个车牌号,亲友的车都可以停进小区,这样一来,一方面不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有车主因为车位被占发生矛盾,甚至砸坏车辆引发打架等冲突;非小区业主的车在车库撞了别人的车后溜了;外来车辆随便进入小区,可能还会发生盗窃案件,这些都是车辆管理不严格导致的问题,‘一位一车’管理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发生。”吴振广说,就目前海口多数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而言,停车位“认人不认车”目前还无法达到。

      “从技术层面上来看,升级系统就可以做到‘一位多车’。”吴振广说,但系统升级需要经费,该谁出?

      律师说法

      物业做法侵犯了业主权利

      针对“一位一车”,律师蒋钦毅表示,业主通过买卖合同等方式取得的车位,其所有权、使用权归买受人(业主)所有,买受人有权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该车位。

      物业要求车位停放特定车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可要求物业予以纠正。但如果业主使用自己车位的方式影响了大部分业主的利益,比如停放多台车辆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公共停车位、其他公共空间等行为,导致车库拥堵、其他业主无车位可停、车辆通行困难等后果,应由业委会或受业委会委托的物业予以纠正。

      蒋钦毅表示,业主花钱买停车位却不能轮流停放自家的车,只能固定停一辆,物业的这种做法,不仅不合理,还侵犯了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跟不上,不能以牺牲业主权利为代价。

      “物业可以在停车识别系统中,设置一个车位下登记多个车牌,在其中一辆车进入车库期间,禁止其他车辆进入,只有该车出去,才允许已备案的另一辆车进入。物业要从提升管理水平的角度去服务业主。”蒋钦毅说。

      新闻链接

      陕西物业管理办法征意见打破“一车位绑一个号”

      今年5月18日,《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召开。自4月初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该意见稿在公共区域水电耗能费、电梯费、房屋和车位空置费、物业服务费收支公开等市民关注的领域,采纳了多条意见、建议。其中,就涉及到“业主可决定自有车位停放车辆”。

      征求意见稿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业主告知后,不得限制或者妨碍业主在自有以及租赁的空置车位上免费停放未登记车辆。“业主有权决定在空置(租赁或自有)车位上停放任意车辆”,也就是说,若有亲友来探亲,其车辆可免费停放在业主自有(或租赁)的空置车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