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省:法院将对案件处理全程留痕 谁插手过问将被记录和问责

14.10.2015  22:48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印发的《海南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海南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做了解析。

发布会指出,目前,司法领域的请托说情之风还一定程度存在,为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海南省高院及时制定出台“两个实施细则”。

《海南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法院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过问案件信息时实行一次一记录一报送原则,全程留痕、永久存储。

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的情况,将会上报至同级或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如情况严重,可能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各级法院将报告省高院,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法院工作人员不如实履行记录领导干部干预行为的,将面临内部惩戒。

同期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马雪涛

(我们通过案号一查  就可以知道过问的次数,多还是不多,这个都是可以通过电子化的技术可以实现的。)

《海南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则规定,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必须全程留痕,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将对相关录入信息及时进行核实、汇总,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

同期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张光琼

(为法官公正行使审判权排除了外部干预,排除了内部的干扰,避免办错案  。)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