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对所有人员和车辆实施数字化管理,这些行业暂缓营业!

22.02.2020  13:22

      2月21日,记者从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自即日起,澄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按分区分级管理制定防控措施。

      一、交通管控方面

      1.撤销全部县际和县内镇际交通卡口,保障县内交通畅通;

      2.各乡镇原则上不得拦截劝返来自重点疫区但在本地长期行驶的车辆;不得阻断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道路顺畅;

      3.恢复公交线路运营和巡游出租车运营;

      4.特种车辆、物资运输车辆、物流车辆确保畅通,非重点地区疫区社会车辆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跨岛瓜菜车辆运输人员让其在车辆上足够休息后放行;

      5.全力做好运输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人员由用工单位以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组织统一接送至企业或工地后进行集中隔离、封闭管理。

      二、村(社区)管理

      1.所有村(社区)要推广采用“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管理系统”对村(居)民实施数字化管理,所有人员都要完成注册登记管理;

      2.各行政村(社区)设置疫情监测点,进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对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利用“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管理系统”做好关口通行登记备案;

      3.严禁采取堆填、挖断、隔断等硬隔离方式设置疫情监测点,各疫情监测点不得采取“一刀切”禁行措施,在规范做好身份核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的前提下,不得拦截或阻挠身体健康人员的出入,不得影响村(居)民生活保障和就医、务工等必要的出行活动;

      4.继续实行严格的防疫管控措施,劝导制止各类集会活动,继续坚持“红事”停办、“公期”不办、“白事”从简原则,劝说村民少串门不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5.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宣传,以电媒、纸媒和网媒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防疫知识宣传,增强村民健康意识和防疫意识,教育引导村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防疫能力;

      6.各村(社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小区管理

      1.所有小区要推广采用“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管理系统”对小区人员和车辆出入实施数字化管理,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进行体温检测,并对健康码实时信息录入管控;

      2.有物业的小区由县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管理责任,有单位无物业的小区由单位负责,“三无小区”由属地镇政府负责;

      3.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原则上按照“一人封单元”“两人封栋楼”“三人封小区”的原则进行管理,小区保留唯一出口,目前已经出现确诊病例的疫点小区保持现有管理强度直至14天期满;

      4.继续暂停小区内集体性文体活动,继续关停小区内各类娱乐场所,严防人员聚集,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5.继续保持电梯、楼道、楼梯等公共设施的日常消毒,保持现有垃圾清运规定和要求进行各小区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附件:澄迈县社会服务行业经营负面清单

      为确保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群众生活、经济秩序恢复,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一级响应解除前,以下“负面清单”行业暂缓营业:

      一、生活服务类。影剧院、棋牌室、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戏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茶楼、KTV、社会培训机构、夜市等。

      二、医疗保健类。牙科诊所、室内健身场所、推拿理疗、按摩店、足浴店等。

      三、酒店餐饮类。开业经营的酒店、宾馆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施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不得提供堂食。

      四、旅游服务类。易造成人员集聚的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企业。

      五、小旅店和出租屋。对新入住、承租的人员,经营业主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并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进入楼房入口处须铺设消毒地毯,新入住人员应佩戴口罩,查验旅居史和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做好登记。

      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已复工复产的经营门店要加强巡查和监督检查,对于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