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地方一把手的监督重中之重

23.06.2014  09:58

  2009年,安徽霍邱县政府“为鼓励企业上项目”,欲拿出6亿元奖励当地民营企业大昌矿业,引起全国关注。2014年6月19日,原任霍邱县委书记的权俊良因涉嫌贪腐在安徽宿州受审。庭审披露,权俊良曾23次收受大昌矿业原董事长吉立昌的贿赂,以及北京住房1套,为其在企业奖励、矿权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

  遥想当年,作为全县年财政收入仅7亿余元的国家级贫困县,霍邱对一家民企的奖励就高达6亿元,这的确是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大手笔。尽管经过媒体的报道,在上级政府的干预之下,巨奖最后得以撤销,但霍邱的慷慨依然给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印象深刻的还有当地政府事后发布的充满不被理解委屈的公告,公告中一方面承认“决策错误”,宣布“取消6亿元奖励”;另一方面辩称项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巨奖决定“符合我县长远利益和群众根本利益”,问题只是“急于求成”。

  很多事情,如果要从初衷和效果、手段和目的的纠缠中理清头绪往往并不容易。当霍邱官方辩称他们的初衷很好,目的是为了群众根本利益时,要找到一个反驳的理由极为困难。如果不是权俊良因涉嫌贪腐受审,不重新牵出当年轰动一时的“巨奖门”,这种困难肯定还会存在下去。

  现在真相已经大白。办案机关介绍,权俊良与吉立昌关系密切,“6亿元奖励”被迫取消后,权俊良与大昌矿业原董事长又开始“合作”铁矿转让事项,在权俊良的运作下,大昌矿业不仅以2.89亿元的价格拿到了评估价值为6.2亿元的国有铁矿的探矿权,而且还得到了政府近1.4亿元的“优惠、奖励和减免税款”。而权俊良则大肆收取大昌矿业的贿赂。完全能够肯定,如果当初的6亿元巨奖成功兑现,受益者也绝不会只有企业一方而已。

  面对办案机关已经查明的事实,可以不假思索地下一个判断:霍邱“巨奖门”的背后,实为赤裸裸的官商勾结。然而说出这样一个判断只是“事后诸葛亮”,如果回到当初的语境中,虽然霍邱的慷慨惹得议论纷纷,但谁敢断言其洞悉了黑幕?

  官商勾结的黑幕一时无法揭破,事后霍邱官方的辩解看上去还那么振振有词,其中的关键在于,虽然人们现在知道霍邱的巨奖决定实际代表着作为县委书记的权俊良的个人意志,但当年却是以组织决定、集体决策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可以相信,在发展经济、“鼓励企业上项目”这样的名目之下,将代表着权俊良个人意志的巨奖决定包装成一个组织行为,并不会特别轻松,其中显然还要经过相当郑重的程序,履行一些不可或缺的手续,但不论过程如何,结果是清楚的:一个荒唐的巨奖决定得以堂而皇之地出台。正因为个人意志要上升为组织行为并不容易,要经过多道关卡,县委书记和商人能够屡屡从组织行为中谋取巨额不当利益才更加耐人寻味。

  众所周知,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向来是一个难点,有鉴于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随后中纪委对地方的两轮巡视,都把对地方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列为重中之重。而今尽管霍邱“巨奖门”的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但仍然只有将其放到一把手监督的问题中才能得出透彻的答案:一旦权力过大而制衡又落空,把个人意志包装成组织行为,将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如何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怎样强化制衡力量,尤其要注意防止制衡、监督的程序空转,中央对此早有部署,相信很快就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