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约谈12家省属定点医疗机构

25.04.2021  20:54

  2021年4月20日上午,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了12家定点医疗机构省级飞行检查后续处理约谈会。会议由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吴志鹏同志主持。海南省中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海南省眼科医院、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海南爱尔新希望眼科医院共1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医保办主任(负责人)被约谈。

  基金监管处韩刚同志传达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

  基金监管处处长黄剑同志分别对上述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指出国家局和省局“飞行检查”发现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违规问题,并对12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维护社会平稳运行、解决群众疾病后顾之忧的“压舱石”。党中央及国家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救命钱”。二是认清形势,全力做好问题整改。根据后续处理工作要求,12家医院违规的问题务必于今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三是要加强学习,防微杜渐。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医保基金监管的关键少数,要不断加强医院内控制度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对医护人员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做到苗头性问题不放任不放纵。

  12家被约谈省属定点医疗机构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医保办主任(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表示对飞行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并深入排查,举一反三,按规定执行医保政策;同时以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加强院内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培训学习,学懂、弄通、悟透《条例》,做到不碰红线,条例规定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原标题: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约谈12家省属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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