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海南这4家环境监测机构被责令整改

29.12.2020  10:44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中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同时禁止其6个月内参与政府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被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

  为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9月至11月,对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35家机构,其中,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20家(省内9家,省外11家),环境质量自动监控运维机构4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家,辐射环境监测机构2家。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建立了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但也有部分机构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违规的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在现场向被检机构进行了反馈并与被检机构核实确认。

  在本次检查中,还针对检测实验室在外省,而在我省承接检测相关业务的11家省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系统填报信息查看、检测报告抽查、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健全了检查体系,丰富了检查形式。

  根据通报,35家被检机构处理结果为自行整改15家,责令改正16家,责令整改4家。其中责令整改4家分别为热大(海南)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禁止6个月内参与政府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琼海市机动车辆检测中心(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陵水翔发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三亚市天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对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指导和帮扶,帮助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提升业务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