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违规违法问题 海南8家汽车销售公司被罚款

08.01.2021  13:53

  因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违规违法问题,海南8家汽车销售公司近日被银保监部门开出罚单。

  据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公布信息,2020年12月,该局分别对海南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韩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宝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汽车销售公司开出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这些公司分别涉及的违规违法事实包括: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保险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报告变更事项并申请领取新的保险许可证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等。有违该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据此,该局对这8家汽车销售公司分别处以12万元到35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