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家制药公司被警告 其中1家曾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没15万多元

24.05.2021  22:12

  5月2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违反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近日,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分别被警告。此外,去年9月,因生产销售劣药注射用炎琥宁,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被罚没15144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5月10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告药品不良反应,4月25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商报记者另悉,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至2月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炎琥宁,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因生产销售劣药注射用炎琥宁,2020年9月15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75720元,并处以757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