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家医疗机构荣获全国“优秀爱婴医院”称号
11月19日,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总结大会在北京召开。经过一年的逐级严格评审,全国7036家医疗机构获得“爱婴医院”牌匾,其中百余家医院获得全国“优秀爱婴医院”称号,我省有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获此殊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的社会氛围,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保障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组织完成2轮省级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共有43家爱婴医院通过省级复核,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和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我省优秀爱婴医院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参加评选,最终光荣获得了全国“优秀爱婴医院”称号。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爱婴医院创建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现有的成果,不能搞一年停几年,避免工作滑坡。今后,各省要结合实际每年开展一次复核工作,一是发展新的爱婴医院,扩大受益面;二是加强爱婴医院监督管理,避免有名无实。对工作滑坡的医疗机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到摘牌。妇幼司将每三年开展一次国家级复核工作,对复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摘掉“爱婴医院”的牌子。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产科安全管理、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等内容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指标,以保障母婴安全和人口素质提高。“爱婴医院”的牌子是反映一家医院产科、儿科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应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的指标体系。未能取得“爱婴医院”的牌子的医疗机构,其产科、儿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可以考虑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