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商约谈35家入驻电商 提醒消费者:网购应理性

11.11.2014  17:42

  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小毛 通讯员 徐敏)为了加强“11·11”网购狂欢节的监管工作,昨天,市工商局举行了网络电商监管约谈会,并到江东电商科技产业园,对35家入驻的电商企业进行了约谈。

  与此同时,工商12315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需要,注意理性消费,避免冲动购物。

  选择正规电商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宜选择正规电商。正规购物网站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谨防这些广告链接暗藏“钓鱼”网站。

  预付定金要留心。针对“11·11”活动,不少网上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以预付的定金越多、商品的最终成交价格越低来吸引消费者。按照《合同法》规定,若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若商家不履行合同,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

  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海外网络代购,应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出售商家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并保留邮寄凭证,以备查询。应尽量选择海外直邮,避免商品被调包。

  及时、有效维权。根据新消法,并非所有网购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例外情形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等。消费者应注意截取商家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支付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可拨打工商12315热线,也可以通过购物网站客服平台维权投诉。

  加强实体市场监管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我省实体市场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等商家在“11·11”购物促销活动期间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要加强互联网广告的实时监测,及时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和低俗庸俗违法广告的行为。促销活动当天,12315热线电话和官方网络投诉平台24小时人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第一时间接诉应诉,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