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实施“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被《海南要情》报道

05.01.2016  10:06

  2015年12月25日,由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海南要情》工作信息(第69期)以《改革创新—我省食药监系统“法人承诺制”审批新模式显实效》为标题报道了我局实施的“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的情况。 

  自2014年,省局推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改革以来,经过了探索研究、试点推行和全面实施几个阶段,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已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92项审批事项中推行,已办理审批750件,没发生一例申请人违规的情况,取得了“一改多赢”的良好效果,大幅度缩短了审批时限,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事责,强化了政府和企业法制观念。 

      “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是由审批部门向申请人提供“一书清单”(“一书”即法人承诺书,承诺如果申报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具备条件的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三清单”即材料清单、条件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机关核对法人承诺书真实有效后,可当天发放批件和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如有发现虚假,监管部门收回审批决定书,企业按承诺书承担由于主观造假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事先承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