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别墅业主宝马车车库内被盗 物业被判赔偿9万元

24.12.2014  18:19

      原标题:别墅业主宝马车车库内被盗

      物业被判赔偿9万元

      李某奇是海口滨海西路长怡路长信海景花园一别墅业主。2012年,家中遭遇盗窃,车库中宝马车失窃,损失54.8万。案件至今未破。于是他将所属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

      2012年7月4日,李某奇的妻子武某克报案,称7月2日23时30分左右,其所在的长信海景花园别墅家中保险柜被盗窃,柜中宝马车备用钥匙丢失,车库中的宝马车也不见了,经济损失548000元。目前案件尚未侦破。丢失的宝马车归李某奇妻子武某克公司所有,公司要求其赔偿30万元。日前,李某奇、武某克夫妇请求法院判令长信物业公司赔偿被盗车辆损失30万元;租车费72000元;武某克机票损失费4270元。

      一审法院认为,长信物业公司与李某奇未签订涉案车辆保管合同及收取车辆保管费用,因此没有保管涉案车辆的义务。另依据双方签订的《管理公约》的约定,涉案车辆也不属物业管理范围。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宣判后,武某克、李某奇向海口中院上诉。海口中院认为,被盗车辆属于武某克管理使用中的财产,并存放在涉案小区内,长信物业公司对该车辆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应认定长信物业公司未尽合同约定的安全保卫义务,应对武某克车辆被盗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海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认定海口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武某克、李某奇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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