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万宁一人被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

09.08.2021  19:50

  8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万宁翁某军被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据介绍,7月27日,翁某军在后安镇安坡村委会安坡村私自设立的屠宰点屠宰生猪,被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获,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正在屠宰2头生猪,现场有5把屠刀、2把磨刀工具、2把钩具等一批屠宰工具。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翁某军设立的生猪屠宰点并非政府定点的生猪屠宰点。7月27日当天,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1.96元/公斤,翁某军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涉案货值金额为2745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翁某军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8月6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翁某军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翁某军的屠宰点予以取缔,并对翁某军作出没收125公斤生猪肉产品;没收5把屠刀、2把磨刀工具、2把钩具;处货值金额2745元3倍的罚款,计823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