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通报4起腐败案:把关不严百万涉农资金被骗

11.11.2015  19:37

  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定安纪委监察局对该县查处的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进行通报。

  弄虚作假套取62万青苗补偿款

  据通报,2008年,定安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王奋以提高种植户陈某和许某的菠萝补偿标准的方式,套取青苗补偿资金,并征得定安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林峰先同意。

  在王奋的要求下,林峰先按事先商量好的青苗补偿标准,以陈某和许某的名义申请青苗补偿款,审批通过后,从青苗补偿款中套取资金,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

  定安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林峰先开除党籍处分,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农资金把关不严致上百万资金被骗取

  2012年2月和5月,定安黄竹镇政府农业干事郑景光初审黄竹镇吴某某、陈某某、符某某三位农户申请建设瓜菜大棚的申报材料时,未核实申请人真实身份和建设意愿,没有按要求核实配套资金,便同意申请。

  定安农业局生产种植股股长符凤娥审核吴某某等3人瓜菜大棚建设申报材料时,没有对农户建设意愿及配套资金等进行审核评估,也没有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导致国家资金114.03万元被骗取。

  定安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符凤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郑景光行政降级处分(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干部获取退耕还林补贴款

  2003年,定安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王锡仁拿出承包地约45亩和村民王某某两人合作共同与海南某某公司进行植树造林,并获得县里的退耕还林指标。

  2008年,定安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清理工作时下发工作方案。王锡仁知道该方案后,没有主动退出自己承包土地。2009年,王锡仁将原来承包的村委会土地转包给自己儿子王某经营管理。事实上,王某没有参与土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实际经营管理及收益的是王锡仁。2009年至今,王锡仁获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37575元。案发后,王锡仁将违纪所得37575元上缴廉政账户。

  定安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锡仁党内警告处分。

  伪造土地租赁合同骗取退耕还林款

  2003年,定安定城镇平和村委会主任吴挺军未经三埇村委同意,伪造《土地租赁合同》,加盖平和村委会的公章,私自将三埇村15亩土地租给自己。

  其后,吴挺军将该土地申报退耕还林项目补贴,其中9亩土地的退耕还林补贴获批,从2003年到2013年十年间,共计领取了19935元退耕还林款。

  定安定城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挺军开除党籍处分。(记者孙学新 通讯员羊兴道)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