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食安办发布多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公告

11.07.2014  18:10

      为提高百姓食品安全意来,陵水县食安办通过县电视台陆续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公告:

      一是水产品的安全消费提示。河豚鱼在农村容易出现误食中毒事件,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方面是重点。自2014年1月份以来,陵水县食安办共在县电视台发布3篇有关河豚鱼的信息,其中在第7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中附上河豚鱼的品种和图案,以便群众参考。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餐饮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宣传。

      二是农产品的安全消费提示。油豆角是人们常食用的蔬菜,但食用了没有炒熟煮透的油豆角会导致食物中毒。为保障公众健康,陵水县食安办在县电视台发布了2014年3号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重点提示餐饮服务单位烹饪油豆角时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的工序进行。

      三是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消费提示。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外省市场监督抽检情况显示,有的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而在火锅或者麻辣烫类食品中添加罂粟壳。陵水县食安办在县电视台发布2014年8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重点提醒消费者有关罂粟壳的外观以及食用后的症状信息,以便消费者及时辩别。

      除了通过媒体发布警示公告,陵水县食安办还通过信息平台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发送食品安全提醒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手机短信,扩大食品安全提示覆盖面,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