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5年第8期)

18.08.2015  16:06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8期·总301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7日

2015年1至7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至7月份,受火灾事故和渔业船舶事故指标上升幅度较大的影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呈“两升两降”态势。上半年,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县、白沙县、儋州市、三亚市、东方市、昌江县等8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7月份又增加了乐东县和琼中县,目前全省已有10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7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64起,死亡61人,同比分别增加9起和5人,分别上升3.53%和8.93%;受伤188人、直接经济损失415.89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8人和1071.7万元,分别下降20.34%和72.04%。

     

(二)行业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6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55.30%,同比减少17起,下降10.43%;死亡57人,占当月死亡人数的93.44%,同比增加13人,上升29.5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5.79%;死亡14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100%。

火灾事故115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43.56%,同比增加30起,上升35.29%;死亡1人,占当月死亡人数的1.64%,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2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0%,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6人,分别下降60%和75%。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和2人,均下降66.67%。

民航(地面)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

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4个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7月份,我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4人,分别下降33.33%和36.36%。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

1、7月11日13时许,黄亚壮驾驶一辆琼BM0603号四轮载货汽车拉着钢筋沿县道783线由乐东县黄流镇方向往莺歌海镇方向行驶,当其车行至县道783线18Km+600m处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普通两轮摩托车上的陈曦、郑学伟当场死亡,陈华雄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7月12日下午16时许,当事人王升荣驾驶一辆载有16人的琼D40158号时风牌三轮汽车,从县城往南开方向行驶,途径南开乡南妹二桥路段(牙南线14KM+300M处)时车辆偏右碰撞护栏,翻下桥下,造成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3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1至7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至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751起,死亡414人,同比分别增加448起和48人,分别上升19.45%和13.11%;受伤1640人,直接经济损失4312.66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74人和606.63万元,分别下降9.59%和12.33%。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00起,受伤1634人,直接经济损失669.76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0起、169人和192.91万元,分别下降3.23%、9.37%和22.36%;死亡374人,同比增加47人,上升14.37%。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54起,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12.83%,同比减少30起,下降16.30%;死亡70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8.72%,同比减少3人,下降4.11%。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8起,死亡23人,直接经济损失176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5起、3人和243万元,分别下降21.74%、11.54%和12.08%;受伤4人,同比持平。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2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0%;死亡15人,同比持平;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4人,分别下降37.50%和36.36%;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525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增加493起和4人,分别上升47.77%和100%;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270.0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6人和400.62万元,分别下降85.71%和23.98%。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5起,占火灾事故起数的6.89%,同比减少120起,下降53.33%;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

4.铁路交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均下降50%。

5.渔业船舶。发生渔业船舶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1人和342.1万元,分别上升20%、75%、100%和132.65%。

6.水上交通、农业机械2个行业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至7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6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减少6起和28人,分别下降50%和58.33%。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特点

1至7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道路交通事故较为平稳,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态势,尤其是事故起数同比从2月份开始,呈逐月下降趋势。二是工矿商贸其他行业事故四项指标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其中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各类指标下降明显。三是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保持双下降,分别为下降50%和58.33%。四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4个行业保持零事故。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一)非生产经营性的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造成目前我省10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1至7份,屯昌县分别上升194.44%和500%;洋浦经济开发区分别上升33.33%和300%;澄迈县分别上升25.64%和166.67%;白沙县分别上升34.29%和83.33%;儋州市分别上升6.67%和51.52%;三亚市分别上升66.75%和34.4%;乐东县分别上升8.14%和28.57%;琼中县分别上升4.76%和25.00%;东方市分别上升58.59%和15.38%;昌江县分别上升64.10%和13.33%。

(二)火灾事故总量大。1至7月份,全省火灾事故起数从2月份开始呈逐月上升趋势,同比上升47.77%,占全省事故总量的55.43%;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其中2、4、6、7月份的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

(三)渔业船舶行业领域“四项指标”均上升。1至7月份,发生渔业船舶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1人和342.1万元,分别上升20%、75.00%、100%和132.65%。

四、下步工作建议

近期,山东日照、陕西山阳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全国多地发生了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尤其是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7月29日省政府召开的第二次安委会上,刘赐贵省长、李国梁副省长针对我省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一)深刻汲取近期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二是要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三是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五是要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六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逐步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行政处罚等方面形成合力,真正发挥拳头效应。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防止执法缺位、责任不清现象。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以铁的手腕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工程领域要杜绝“层层转包”现象,对今后工程因偷工减料引发的安全事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紧紧抓住孔明灯燃放防控工作不放松。为防止孔明灯燃放的死灰复燃,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李国梁副省长在省政府第二次安委会上的关于加强孔明灯燃放管控工作的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孔明灯燃放防控长效机制,多手段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打击和责任追究力度。

附件:1. 2015 年1至7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表

2. 2015年7月份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数情况表

3. 2015年7月份市县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

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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