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5年第6期)

17.06.2015  15:29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6期·总299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

2015 年1至5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至5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 “三升一降”态势,屯昌县等8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尤其是5月份逐步进入持续高温季节,事故情况呈现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5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5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305起,死亡50人,直接经济损失670.48万元,同比分别增加9起、10人和142.34万元,分别上升3.04%、25%和26.95%;受伤233人,减少94人,下降28.75%。

     

(二)行业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4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53.8%,同比减少25起,下降13.23%。死亡45人,占当月死亡人数的90%,同比增加11人,上升32.3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3人,分别上升25%和300%。

火灾事故136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44.6%,同比增加34起,上升33.33%;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5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21.05%,无人员死亡。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持平。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50%。

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航飞行4个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5月份,我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4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33.33%。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 5月28日06时许,三亚市境内,当事人严超驾驶乘载11人(该车核载5人)的琼AJY929号“欧玲”牌轻型普通货车,从镇海村往梅东村方向行驶,途经国道225线362km+900m(崖州区长山村村口)路段,追尾碰撞到同方向由当事人姚述宾驾驶的琼B08700号“福田”牌中型自卸货车,造成琼AJY929号“欧玲”牌轻型普通货车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途中死亡,7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二、1至5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至5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119起,死亡287人,直接经济损失3379.91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02起、24人和534.36万元,分别上升16.62%、9.13%和18.78%;受伤1131人,同比减少217人,下降16.10%。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50起,受伤1127人,直接经济损失472.52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0起、216人和79.52万元,分别下降4.49%、16.08%和14.41%;死亡255人,同比增加17人,上升7.1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88起,同比减少34起,下降27.87%,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10.35%;死亡35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27.08%,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3.73%。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5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6.25%;死亡19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33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人、2人和84万元,分别上升18.75%、200%和16.01%。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0起,同比持平,死亡1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4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33.33%,死亡6人,同比持平;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248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增加342起和2人,分别上升37.75%和50%,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974.39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人和93.1万元,分别下降80%和8.72%。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78起,同比减少122起,下降61%,占火灾事故起数的6.25%;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

4.铁路交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均下降50%。

5.渔业船舶。发生渔业船舶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起、3人、1人和540万元,分别上升66.67%、100%、100%和900%。

6.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3个行业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至5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4起、19人,分别下降57.14%和65.52%。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特点

1至5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下降明显。全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下降,分别为事故起数下降27.87%,死亡人数下降27.08%,受伤人数下降53.7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5.59%。二是较大事故情况较为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保持双下降,分别为下降57.14%和65.52%。三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等5个行业保持零事故。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一)部分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1—5月份,我省事故总量及各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8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其中三亚市分别上升43%和11.5%;儋州市分别上升4.3%和68.2%;东方市分别上升57.9%和56.3%;澄迈县分别上升63.9%和400%;屯昌县分别上升176.9%和600%;昌江县分别上升80.6%和40%;白沙县分别上升26.9%和150%;洋浦经济开发区分别上升100%和300%。

(二)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事故多发。从5月下旬至6月初,海口、儋州、万宁、屯昌等地连续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其中,5月24日儋州市境内省道发生事故1起,造成4名初中生1死3伤;5月30日海口市境内省道发生事故1起,造成3名未成年人1死2伤;6月4日万宁市境内国道发生事故1起,造成2名初三学生死亡;6月6日屯昌县境内国道发生事故1起,造成3名初一学生死亡。根据海南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一是超速。一些未成年人认为骑摩托车飙车有型、很酷,在同学或朋友面前有派,很“风光”。二是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缺少安全措施,而且多数存在超员情况。三是法律意识淡薄。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大部分中学生均未满18周岁,根本无法考取驾驶证。

(三)建筑施工行业亡人事故频发。省住建厅近日在海口紧急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4月2日至26日,短短20来天的时间,我省海口、琼海、万宁等地的建筑工地连续发生的4起安全事故,共导致5人死亡。5月30日8时许,在海南农垦总医院集资房工地,又发生1起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建筑工地事故频发,充分暴露出我省部分市县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下步工作建议

6月份将进入海南持续高温季节,天气变化快、雷雨天多,是交通和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一)组织开展好第14个全省性“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上下要通过集中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为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推动我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6月4日,海南省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已联合对全省养老院、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5类场所和高考涉及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治。通过我省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发动民政、安监等部门200多名执法人员,实行“实名制”排查整治,做到逐一检查、逐一整改,建立204家养老机构台帐。截止目前,共检查养老机构79家,发现隐患159条,整改75条。

下步,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杜绝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行为

据有关部门数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因18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138起,造成52人死亡、243人受伤。在这些血淋淋的悲剧背后,不难看出社会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监督缺失。据调查,我省一些家长特别是部分农村地区家长,自己本身就对安全掉以轻心,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就可有可无了。尤其是绝大多数家长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无证驾车放任不管,甚至主动交待孩子骑摩托车去办事。

为杜绝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行为,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并对此进行监督。二、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场所,应加强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内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中,让安全自护意识深入人心。三是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骑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

(四)强化监管手段,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

近期我省多地发生的5起建筑工地亡人事故中有4起为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成为当前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最主要类型。针对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高发的态势,为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各市县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旨在集中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析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狠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附件:1. 2015 年1至5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表

2. 2015 年5月份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数情况表

3. 2015 年5月份市县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长助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

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办公厅,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