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5年第1期)

06.06.2015  20:22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1期·总294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导读:1.海南省9-12月份“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2.2014年1至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海南省9-12月份“八打八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造势,开展暗查暗访,组织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整改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经过五个月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截止2014年12月底,全省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播出专题宣传片960场次,新闻报道414余次,印发宣传资料70万册,张贴宣传画和标语55万张;组织执法检查组2.5万个,参加检查人员13.2万人次、专家1864人次,检查企业和单位5.73万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904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实施暗查暗访2581次,排查治理事故隐患3.75万项;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6万起,其中:关闭取缔194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949家,暂扣和吊销证照546家,列入黑名单18家,警告1987家,限期整改1497家。(省直各牵头单位、各市县工作成效具体详细情况见列表)

各市县、省直各部门以深化和巩固“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效为契机,大力宣传新的《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健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航飞行等行业领域实现零死亡事故,全年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了2014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总体平稳。

经过五个月的集中整治,我省“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等领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市县、部门和单位行动缓慢;二是乡镇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有些市县、部门和企业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重视不够,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力度不够,企业非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隐患仍未得到及时整改。在2015年的工作中,希望各市县、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决定精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全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9-12月份省直部门“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数据统计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工作开展情况

 

1

孔明灯燃放

省安全监管局

整治孔明灯的违规制作销售燃放等问题,出动执法人员1.35万余人次,开展明查暗访141次,排查各类商铺3000余家,查处违规制作销售燃放商铺33家,收缴孔明灯9200多个,现场劝阻燃放行为825起,罚款9000元。整治期间没有发生因燃放孔明灯逼停高铁运行情况,没有发生因燃放孔明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2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省安全监管局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执法检查组475次,参加检查的人员2709人次、专家159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3369家次,其中暗查暗访317次,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65次,实施关闭取缔企业20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23家,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374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1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200起,向社会公告无证或证照过期企业65家,立案7起,罚款41.5万元,列入黑名单企业18家,共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2146项,目前已整改2030项,整改率94.6%。

 

3

粉尘防爆

省工信厅

组织开展粉尘防爆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37人次,检查企业136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560份,整改事项934项,关闭企业66家。

 

4

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

省消防总队

举办15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组织2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火场逃生演练,出动执法人员3.4万余人次,检查单位2.1万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266份,督促整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2755处,临时查封11家,责令“三停”单位23家,拘留26人,处罚236万元。

 

5

海上旅游

省旅游委

重点打击渔船载客非法海上旅游行为,检查旅游企业714家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企业406家,现场整改388家,责令整改18家,受理举报31件,立案调查6家,警告31家,罚款3.9万元。

 

6

矿山开采

省国土厅

省安全监管局

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区范围采矿等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56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406家,及时收缴或暂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82家,依法关闭26家,取缔非法采矿点36个,立案31宗,处罚392.8万元。

 

7

油气长输管道

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

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出动执法人员884人次,查出隐患156项,其中省安委会挂牌督办53项,已完成整改37项,其余16项已制定限期整改工作方案。

 

8

城市燃气管线

省住建厅

整治城市燃气管线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出动执法人员1489人次,抽查了38家气源厂、18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70家瓶装燃气分销网点,45家燃烧器具销售商场,38家餐饮场所,查处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12起。

 

9

危险化学品运输

罐车改装、检测检验

省质监局

省交通厅

省公安厅

组织执法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危化品非法运输企业694家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7501辆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426起,其中打击,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218起。

 

10

客车客船交通运输

省交通厅

省公安厅

出动执法人员6600多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9833宗,其中:超限超载经营986辆次,查处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车辆和船舶3582辆次,共立案查处417起,处罚金额159万元。无营运证从事货物运输经营686宗,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3534宗,维修行业、货车、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违规经营845宗。

 

11

建筑施工

省住建厅

出动执法人员1995人次,检查项目1116个,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126个,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4个,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16个,存在重大隐患项目23个,项目经理不在岗项目180个,项目总监不在岗项目157个,违法发包嫌疑项目7个,转包嫌疑项目18个,违法分包项目22个,挂靠嫌疑项目5个,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嫌疑项目3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4份。

 

 

9 -12月份市县政府“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数据统计情况

 

序号

单位

工作开展情况

 

1

海口市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34122人次、专家312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899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30次;采取暗查暗访602次;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5家;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4819起,下发整改通知书229份,实施关闭取缔105件,责令停产整顿19件,立案查处22件,执法罚款476.5万元,拘留11人。

 

2

三亚市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2723人次、专家10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528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68次;采取暗查暗访365次;处理和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401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598份,备案12件,其中:实施关闭取缔21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28件,责令停产整顿40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84件,执法罚款86.2万元,一案双查关闭企业3家。实施行政拘留4人。

 

3

儋州市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2535人次、专家1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128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7次;暗查暗访189次;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43份,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1139起,备案26件,其中:实施关闭取缔3件,责令停产整顿12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8件,消防安全执法立案处罚7家,罚款7万元。

 

4

洋浦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468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家102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64家次,开展联合执法14次,暗查暗访14次。

 

5

文昌市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537人次、专家2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023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45次;采取暗查暗访48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545起,备案9件,其中:实施关闭取缔4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4件,责令停产整顿1件。

 

6

万宁市

安排群众举报奖励资金,组织执法检查活动44次,参加检查人员148人次、专家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788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1次;采取暗查暗访680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2318起,实施关闭取缔7件,责令停产整顿8件,执法罚款291万元,行政拘留86人。

 

7

陵水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5887人次、专家12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773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19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查暗访26次;处理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986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4件,责令停产整顿12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1件,道路交通行政拘留8人,消防安全执法罚款20万元。

 

8

琼海市

组织各类督查检查组249组,开展检查574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0次,暗查暗访53次。检查企业743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37份,采取各类处罚措施487起,其中,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358起,警告123次,责令停产、停业6家,罚款20万元。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4次。

 

9

定安县

组织执法检查组37个,参加检查人员5514人次,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90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6次;采取暗查暗访269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6988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5份,立案7件,实施关闭取缔1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2件,责令停产整顿14件,执法罚款20.9万元。

 

10

澄迈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105人次、专家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85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1次;采取暗查暗访181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465起。

 

11

临高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565人次、专家1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45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5次;采取暗查暗访135次;把11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209起,备案5件,实施关闭取缔1件,责令停产整顿5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33件,执法罚款2.1万元。

 

12

东方市

东方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116人次,专家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58个,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4次,采取暗查暗访21次,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关闭非法违法企业5家。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727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14件,整治粉尘爆炸安全隐患28项,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33万元。

 

13

五指山市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393人次、专家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55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13次;采取暗查暗访15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788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执法罚款2.7万元。

 

14

保亭县

组织执法检查组46次,参加检查人员142人次、专家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55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6次;暗查暗访24次;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家;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51起,责令停产整顿2件,执法罚款78.48万元。

 

15

白沙县

组织执法检查活动46次,参加检查人员53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34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4次;采取暗查暗访2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1095起,实施关闭取缔7件。

 

16

昌江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487人次、专家2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730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45次;采取暗查暗访51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127起,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2件,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1次。

 

17

屯昌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2985人次、专家3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732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2次;采取暗查暗访51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3236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7份,备案41件,实施关闭取缔17件,责令停产整顿16件,执法罚款4.9万元。

 

18

乐东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921人次、专家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92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11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查暗访13次,处理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3282起,备案2件,责令停产整顿2件。

 

19

琼中县

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6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57家次,开展联合执法6次,暗查暗访3次。

               

2014 年1至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今年1至12月份,在前期我省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超实施进度的严峻形势下,通过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及各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共同努力,守住了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两条底线”,实现了我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一、12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12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16起,死亡56人,受伤171人,直接经济损失307.52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53起、15人、67人、297.1万元,分别下降41.46%、21.13% 、28.15%和49.14%。

     

(二)行业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7起,死亡49人,同比分别减少34起、14人,分别下降17.8%和22.2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4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36.36%;死亡7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6.67%。

     

火灾事故55起,同比减少115起,下降67.65%,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均持平。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4人,均下降66.67%。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铁路交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水上交通、民航飞行2个行业保持零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2月份,我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1至12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1至12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3539起,死亡652人,受伤2890人,同比分别增加123起、58人、48人,分别上升3.60%、9.76%和1.69%;直接经济损失7912.57万元,同比减少361.2万元,下降4.37%。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8起,死亡576人,受伤2872人,直接经济损失1457.12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5起、79人、61人和488.9万元,分别上升1.23%、15.9%、2.17%和50.49%。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320起,占道路交通事故的15.55%;死亡120人,占20.83%。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46起,死亡50人,直接经济损失336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8起、18人和185.6万元,分别下降28.13%、26.47%和5.22%;受伤9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2.50%。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9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21.62%和25.00%;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17起,死亡20人,同比减少9起、7人,分别下降34.62%和25.93%;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419起,直接经济损失2620.2万元,同比增加117起、80.88万元,分别上升8.99%和3.19%。死亡10人,受伤8人,分别减少3人、13人,分别下降23.08%和61.9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85起,占火灾事故的20.08%,无人员死亡,下降100%。

4.铁路交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9.35万元,同比增加1起,1人、9.72万元,分别上升33.33%、50%和100.93%。受伤1人,同比持平。

5.渔业船舶。发生渔业船舶事故10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1.11%;死亡9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5.00%。直接经济损失347.9万元,增加107.9万元,上升44.96%。

6.水上交通。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00%,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无人员受伤,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减少861万元,下降89.59%。

7.农业机械。发生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民航飞行行业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至12月份,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16起,死亡60人,同比增加6起、26人,分别上升60%和76.47%。

三、主要特点

1至12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度总体平稳,全省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目前控制为174人,占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省全年控制指标的74.04%。二是全省各类事故总起数下半年好于上半年,从6-12月份均成逐月下降趋势。三是全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航飞行等4大行业保持了全年无事故。四是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但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值得相关单位关注:

(一)道路交通和火灾两大行业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是导致全省事故总起数上升的主要原因。1-12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8起,发生火灾事故1419起,两大行业事故起数总和为3477起,占全省事故总量的98.24%。

(二)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大幅上升。今年以来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53人,受伤58人,直接经济损失157.45万元,同比分别增加7起、28人、55人和140.95万元。因道路交通造成的较大事故起数已占全省较大事故起数的87.50%。

四、下步工作建议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事故易发多发。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1月3日省安委会紧急会议和1月6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春节及“两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抓好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传统两节即将来临,省两会也即将召开,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北京、广东、上海等地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集中开展节日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贸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巩固“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各市县、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强化对非法违法行为严重地区和企业的暗访暗查,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和“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对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整顿,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八打八治”工作成果。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升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加强应急队伍、专家、物质和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

(四)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省政府安委会拟于2015年第一季度对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汇总上报省政府。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同时,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好2015年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持续安全管理服务创新,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今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附件:1. 2014年1至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表

2. 2014年12月份市县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人数情况表

3. 2014年12月份市县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长助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

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办公厅,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