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4年第3期)

22.05.2014  16:49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3期·总284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 

 


2014 年1至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至2月份,我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受伤人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2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2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91起,死亡37人,直接经济损失289.75万元,同比增加40起、8人、85.9万元,分别上升15.94%、27.59%和42.14%;受伤149人,同比减少41人,下降21.58%。

(二)行业事故情况。2月份,我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4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19.38%,死亡34人,同比增加6人,上升21.4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8.18%,死亡4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300%;火灾事故184起,同比增加63起、上升52.07%,无人员死亡,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52起,同比增加43起、上升477.78%,无人员死亡;工矿商贸行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航飞行4个行业保持零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2月份,我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3人,均下降100%。

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1至2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1至2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840起,死亡92人,直接经济损失1063.5万元,同比增加250起、11人、153.28万元,分别上升42.37%、13.58%和16.84%,受伤337人,同比减少127人,下降27.37%。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6起,受伤332人,直接经济损失103.85万元,同比减少70起、130人、42.98万元,分别下降21.47%、28.14%、29.27%;死亡84人,同比增加15人,上升21.7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31起,占道路交通事故的12.11%;死亡10人,占11.9%。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同比减少5起、5人、2人和213万元,分别下降55.56%、55.56%、100%和44.10%。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4人,均下降66.67%;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3%。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57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689.65万元,同比增加326起、3 人、5人和471.08万元,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28.85%和215.53%。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55起,占火灾事故的26.77%;无人员死亡。

4.铁路交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5.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航飞行4个行业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至2月份,我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增加2人,上升33.33%。

二、主要特点

一是全省事故四项统计指标呈现“三升一降”态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项统计指标同比分别上升42.37%、13.58%和16.84%,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7.37%。

二是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下降或零事故。工矿商贸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55.56%,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无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1.47%;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航飞行4个行业保持零事故。

三是大部分市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在全省19个统计单位中,有11个单位的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或持平,占57.89%;有12个单位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占63.16%,其中澄迈县、琼中县、白沙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四是火灾事故总量仍较大。1至2月份,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28.85%,占全省事故总数的68.93%,死亡人数增加3人。主要是由于火灾事故统计方式调整所致。

 

                               

 
                                                       
 

 

 

 

 

 

 

 

 

 

 


(此件主动公开)

 

 

 

 

发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

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省委研究室,

省政府研究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纪委

第六派驻纪检组,各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罗保铭书记,蒋定之省长,李国梁副省长,李富林省长

助理,倪健副秘书长;

各市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