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工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18〕107号)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省总工会决定,在工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定位,制订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把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作为重点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积极配合政府安监等部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指导企业工会开展切合本行业企业特点的活动月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工具,围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目标、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把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企业、车间、班组和职工中去,着力提高广大职工对活动的认同感,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把职工组织动员起来,在活动中体现职工价值和职工作为,为我省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献计出力。
三、突出活动实效
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广泛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技能培训、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
要认真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采集报送活动信息、视频和照片资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琼州)行”阶段性总结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联系人:欧蔓莉、吴利来
电话:66553626、6655362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推荐评选全国“安康杯”竞赛表彰的重要参考。
附:海南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方案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海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18年6月8日印发
附件
海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琼州)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推进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贡献力量。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各企业同时开展。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与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协调,6月1日,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协调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政府网站、南海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及网站记者对省安委会办公室主要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进行访谈,访谈内容主要是: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总体思路、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等。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4月8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通知 厅字〔2018〕13号),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县安委会和省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在海口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市县、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站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省、市县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省安委会办公室拟在中国应急管理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版专栏,与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宣教片电影巡回放映活动,同时制作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手机公益短信,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 各市县要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省、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省、市县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将指导和观摩市县、省重点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省安委会办公室拟与海南新闻频道《说法》栏目开设专栏“安全第一”(暂定名),以省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为主,拟推出不少于12期主题报道。
(七)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在海南省安全监管局网站推广展示并将部分安全文化精品推荐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各市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我省“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省各市县同时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题行。
(一)“一带一路”主题。 针对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整体推进,加强我省港口与华南沿海、环北部湾、东南亚国家港口的合作,形成区域港口合作网络,切实发挥我省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桥头堡作用,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一带一路”省内港口重点城市海口、三亚、洋浦、东方等市县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 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市县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10个巡查组、分2个批次到文昌市、万宁市、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临高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10个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三)科技强安主题。 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市县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指导推动各市县、省重点企业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
(四)依法治安主题。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市县、各单位、省重点企业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题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2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打一场降低交通事故的攻坚战”的工作要求,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以及媒体记者赴屯昌、琼中、五指山、保亭等市县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活动,对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予以公开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 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报道。 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如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结合起来,与我省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港口、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要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注重典型引路。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督导考核。 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琼州)行”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检查督导各市县和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的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市县、本行业和单位的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并于5月25日和7月10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振洪,65360770、65374542(带传真)。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1011室(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