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随谁姓还是让公民“自治”为好

04.08.2014  21:14

  孩子出生后,是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7月31日,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社会性别平等项目外部评估考察座谈会在合肥市长丰县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长丰县作为国家确定的试点县,掀起性别平等的“姓氏革命”。在试点乡镇,孩子如果随母亲姓,还能拿到1000元奖励。(8月1日《安徽商报》)

  中国的孩子出生后,大多随父亲姓,这只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习惯,并不就是性别不平等的体现。如果说孩子出生后随父亲姓就是歧视女性,那就必然要推导出,如果孩子出生后随母亲姓,即是对于男性的歧视。这样一来,也就难免要陷入逻辑混乱当中。

  当然,尽管孩子出生后随父亲姓,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习惯,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出生后就不能随母亲姓,只要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孩子出生后,也完全可以随母亲姓。这原本是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但是,如果政府对孩子随母亲姓予以奖励,却可能因为是否要争取奖励并由此而决定孩子随谁姓问题,而在夫妻之间引发争吵,从而影响夫妻关系和睦与社会和谐。

  其实,孩子出生后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属于夫妻双方协商事务范畴,属于公民“自治”领域事务。而作为政府来说,一般只对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务,经由奖励或惩处进行干预。所以,对于孩子出生后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还是让孩子父母在家庭内部“自治”处理为好,政府完全没有必要以任何形式介入干预。

  从以上意义来说,像长丰县试点乡镇这样对孩子随母亲姓予以千元奖励,实际上是一种谬奖。而在当前民生改善与公共事业发展急需资金投入情形下,有限的财政资金显然更应当被投入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与领域。而就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来说,政府更应当做的是对劳动就业等领域依然一定程度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通过依法执法方式进行治理,斯才为真正有利于促进性别平等实现的必要举措。(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