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之声·马克思主义学院“道德与法律”主题讲座

24.02.2017  01:09

      12月27日下午,由刘英博老师主讲“小议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讲座在文学院106召开。本次讲座旨在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且强调人的道德在法律社会所起到的社会作用。

      刘英博老师在一开始就说了这样一段话作为讲座的开始:“法律,必须被人们所相信,否则就不会运作;它不仅涉及理性和意志。而且涉及感情、直觉和信仰,涉及整个社会的和谐。”这样一段话给台下的同学们敲响了鸣钟,震散了同学们心头疑问的迷雾。新的时代新的使命,历史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适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命题,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法治成为当今时代的至高“德性”。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依法治国”已经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而个人的道德在这个时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呢?刘英博老师也为此做了解答,他说道,道德是引导法治的光线,唤醒自由的号角,是理性前的守卫。而法律则是守卫道德的坚盾,将理想与信念献给善良人不仅仅是这个时代的要求,更是从古至今乃至以后世纪的不懈的追求目标。

      刘英博老师强调,争当做有理想、有追求的、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必须要尊法守法敬法,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依靠自己崇高的道德去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当道德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应该怎么办?刘英博老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面对着社会纷繁复杂的现状使得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不断持续加剧,合法不合道德的处理会引起社会群众对法律的不满进而不利于建立法律的权威性,而合道德不合法的处理虽然坚决捍卫了传统的道德观念且在情感上为大众所接受但却普遍的忽略了法本身的原则性与权威性以及其内在的规定性。故只有通过法律与道德的互动藕合,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环节上进行系统整合,才能保证人们行为的有序和社会的稳定。刘老师的这一回答博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这次讲座也在掌声和笑声中圆满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