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在食堂吃饭也要扣钱?万宁三中:已中止

26.12.2014  21:03

  日前,万宁市第三中学部分学生向本报反映,学校规定,如果学生不在学校食堂吃饭,每餐被扣2元钱,他们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合理。

  万宁市第三中学部分学生们日前致电本报称,最近学校出台规定,要求住校学生每人每月交100元伙食费,以供学生在校内用餐时使用,如果学生不在学校食堂用餐,将按照每餐两元或三元的标准从学生当月所交的伙食费中扣除,如果学生一日三餐都不在学校食堂吃,那么当天就会被扣除8元左右的伙食费。

  12月23日,万宁三中校长卓平说,学生不在食堂吃饭也要扣钱,这是学生理解错误。据介绍,万宁三中有1500名学生,住校的有638人,住在学校附近出租屋的有300多人。学校为了服务学生,建了食堂,可容纳380人就餐。考虑到食堂如果做多了菜,学生不来吃,会造成浪费,上个星期学校出台适当收取2元成本费的方案,原则上是要求所有住校生都在食堂用餐,并对没有提前取消订餐的同学收取成本费,但还没有开始操作。由于部分学生对该方案提出异议,12月23日,学校召开班会,和学生们沟通,目前学校已中止了该方案。(廖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