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学校食堂将试水“中央厨房” 可委托企业经营

28.08.2014  09:13

  记者27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由教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手推动的学校食堂“中央厨房”供餐将在海口市琼山区、海口市美兰区、儋州市、澄迈县启动,其中澄迈县的试点学校将在今年秋季学校开学后实现供餐。

  据了解,“中央厨房”供餐模式为,设在某所学校的“中央厨房”向本校以及周边没有食堂的学校进行供餐。在“中央厨房”的经营方式上,学校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委托品牌餐饮企业进行经营。“中央厨房”中设立食品检测室,负责对食品原料以及供餐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检测所需设备和检测人员培训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今年秋季学期可以实现供餐的“中央厨房”供餐试点学校位于澄迈县加乐镇。据了解,“中央厨房”设在加乐镇中心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可以实现对加乐中学、加乐镇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幼儿园)供餐。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等县市区的“中央厨房”试点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所在学校的选址、项目概算等环节的工作。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手推动试点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就是通过不断投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推动全省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记者郭景水 实习生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