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用1年时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1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用1年时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建立作业管理制度、100%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
《方案》提出,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作业的,应按时就寝。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加强面批讲解,通过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反馈,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强化学科组、年级组对作业质量和时长的统筹,及时公示各班级各学科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内容。
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2021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支持各地各校提供午休午餐服务。自2021年起各市县试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课后服务可涵盖基础服务和特色服务两部分,基础服务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为主要内容,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特色服务可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体育、劳动、阅读、科技、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要发挥在职教师主力军作用,基础服务应由本校教师承担。特色服务中涉及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的,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现有师资无法满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力量。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鉴定指引,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继续举办的,一律于2021年底前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一律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按照“先证后照”程序进行审批,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严格监管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严格培训内容管理,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学科类培训。严格培训人员管理,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收费必须开具正规票据,违规收费或学生及家长按相关规定、合同约定要求退费的应当退费。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按照统一缴费、控制余额、分期付款、大额预警等方式进行有效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重点支持11个重点园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方案》提出,重点支持11个重点园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优质学校培育工程,依托引进名校、省一级学校、省规范化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开办分校、委托管理、教育帮扶等方式,辐射带动培育一大批新优质学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间的均衡布局。
实施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严格落实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和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教研和学生学习等四项常规。
完善“红、绿、蓝”特色德育体系,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使每一位学生拥有1—2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爱好。开展阅读活动,提高学生科技素养和学业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涵养好学上进精神。
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水平,加强命题队伍建设。逐年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
办好家长学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定期家访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家庭教育”,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优质资源推送平台,针对中小学生家长需要研制家庭教育微课程,引导家长精准分析学生发展需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和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