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工作

18.08.2017  20:12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食药监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亭县局于7月25日至8月11 日组织158人次对全县52所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发现个别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及食堂负责人对此次开展的全省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高,对自查自纠工作存在应付的情况。有些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如:对食堂存在厨房布局不够合理,“三防”设施破损,厨房无油烟净化器,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没有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理流向不明,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纱门纱窗、抽油烟机、墙体布满灰尘、油污,食品储存不要求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整改。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学校(幼儿园)下达了《监督意见书》52份,限期9月开学前完成落实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联合县教育局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通报,对不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不力的校长(园长)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并召开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推进会,沟通协调和研究下一阶段落实整改的措施,确保开学前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能够得到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