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被追捕撞坏一市民2辆汽车 文昌警方:可向嫌犯索赔

09.11.2014  12:00

      嫌犯被警方追捕驾车逃窜

      撞坏一市民2辆汽车

      文昌公安局:将积极配合受害车主索赔;律师:警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凌晨5时许,文昌市文城镇文建四横路,一声巨响将睡梦中的邢先生惊醒。他起身出门查看发现,一辆小轿车撞到自己停在路边的2辆车。原来是民警追捕嫌犯,嫌犯在逃窜的过程中开车撞到了邢先生停在路边的2辆车。目前嫌犯已被文昌警方抓捕归案。记者惠雄飞文/图

      事发现场

      市民:嫌犯驾车仓皇逃窜撞坏我两辆车

      “凌晨5点多钟,我还在睡觉,突然被巨大的碰撞声吵醒,有人喊我名字,说我的车被撞了。”昨日,文昌市市民邢先生说,他随后下楼看见一辆银色轿车车头正顶在他停在路边的货车车头上,他停在旁边的小面包车也被该轿车撞到。

      记者昨日在事发现场看到,面包车右侧及尾部损坏严重,货车头部铁皮大片掉落。

      邢先生说,他随后了解到,在文昌警方抓捕一名嫌犯的过程中,嫌犯驾车仓皇逃窜,撞到他的2辆车后被警方抓获。

      事发后,交警将邢先生的2辆车和肇事小轿车暂时扣押,并给邢先生开具两张扣押物品清单。邢先生说,希望交警早日将他的车送回来,并帮他向肇事嫌犯索赔经济损失。

      警方:车主可追究嫌犯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从文昌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王警官处了解到,3辆事故车辆已经被交警暂时扣留,肇事司机因涉及刑事案件,已被文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带走。王警官说:“该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只是暂时将车辆扣押,具体案情由文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只要刑侦大队将案情说明,确认此事与邢先生无关,邢先生就可以将自己的车辆领回。”

      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邢先生的车辆被嫌犯驾车撞坏,邢先生可在案件侦查结束后追究嫌犯的民事赔偿责任,文昌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邢先生索赔。

      律师:警方追捕犯罪嫌疑人属合法行为

      钟敏律师告诉记者,警方在抓捕的过程中开车跟随犯罪嫌疑人,属于合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警方追捕恐慌,从而造成事故,警方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钟敏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谁肇事谁担责。交通事故损失方应该合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并不会因为是警方追捕而有所不同。本案中,邢先生可以直接向肇事的犯罪嫌疑人主张赔偿,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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