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局开展婴幼儿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试点工作

10.02.2017  12:31

  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口市龙华区局在省局食品流通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试点工作。 

  据介绍,此次检查分为动员部署阶段、摸底调查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规范打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以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企业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辖区内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111家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含量声称存在“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产品配方中不应含有物质;功能声称存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等,要立即停止经营销售,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所在食药监所报告,产品做下架封存处理。声称原辅料来源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的,经营者须提出整改计划和方案,2018年1月1日前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目前,试点工作已经进行到自查自纠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仍发现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该局将根据违法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问题,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