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不拍了订金能退吗?重庆女子与三亚影楼产生争议

05.11.2014  11:37

      原标题:婚纱照不拍了  订金能退吗?

      重庆陈女士与三亚一影楼产生争议,经调解影楼退还一半订金

      冲着海南的阳光、沙滩、大海,全国新娘新郞纷纷来到三亚拍婚纱照。然而,来自重庆的陈女士专程来三亚拍婚纱照,影楼没给拍却要扣她1760元订金。本报采访后,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影楼最终退还陈女士一半的订金。

      陈女士是重庆人,一直向往海南的热带海滨风光。10月初,她与三亚一家影楼约定,11月份专程到三亚拍婚纱照。然而,一位来三亚拍婚纱的朋友向她推荐,三亚的张小白婚纱摄影公司拍得好,可以去该公司网站看样品。陈女士到该公司网站浏览,对一款8800元的套餐非常满意。

      10月23日,陈女士通过网络与张小白婚纱摄影公司客服人员联系,说下个月3日左右到三亚拍婚纱照,希望能安排。客服人员告诉她,11月份已经排满,没有档期。因为特别喜欢这款套餐,陈女士再三请求客服人员尽可能安排。客服人员说要请示上级。陈女士以为没有问题了,就交了1760元的订金,并预订11月1日至5日来三亚旅游的机票和酒店。

      10月31日,动身前,陈女士再次与张小白婚纱摄影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客服人员告诉她:不是11月3日,而是12月3日。陈女士立即慌了:说好的11月份怎么变成12月份了?她要求影楼退还1760元订金。

      “我说‘下个月’的时候是10月份,当然是指11月。影楼安排在12月3日。”陈女士说,要是早知道安排在12月份,她就不订机票和酒店了,而她第二天就要动身来三亚,机票与酒店已经没办法退了。

      影楼客服人员说,已经告知她11月份没有档期了,只能安排在12月份拍婚纱照。如果12月3日不来拍婚纱照,订金是不能退的。

      陈女士认为,拍摄婚纱照时间没有安排好,是影楼客服人员工作失误,而且,影楼没给她拍婚纱照,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经济损失,扣她1760元订金不合理。

      11月1日,到三亚后,陈女士找到张小白婚纱摄影公司交涉。但是,影楼既不安排拍照,也不同意退还订金。无奈之下,她只好临时找家婚纱摄影公司拍照,同时,拨打省12315中心投诉。

      记者采访张小白婚纱摄影公司时,有关负责人说,客服人员与陈女士在网上沟通有误会,按照婚纱摄影行业的规矩,订金不退。

      今天上午,三亚市凤凰工商所执法人员把双方请到一起,经过调解,影楼同意退还陈女士一半的订金即880元,并称,如果陈女士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陈女士说,拍婚纱照本来是件幸福的事,却没想到弄得这么不开心,而她返程机票订的是11月5日,没有时间到法院打官司,只能接受这样的调解结果。

      记者在省12315中心登记表上看到,近期婚纱摄影服务成为消费投诉热点,有的投诉收费影楼与提供服务影楼不是一家,有的投诉婚纱照寄递过程中丢失。而引起纠纷的原因,都是通过网上简单约定,没有具体正式合同,出现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纠缠不清。

      消费提醒

      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厦宇:

      交易都有风险,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要签规范的合同,对有关事项进行具体的约定,像拍摄婚纱照这类交易行为,金额都是成千上万,如果约定不清,造成损失是很大的,在三亚拍摄婚纱照的,大部分都是岛外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有合同就能够快速便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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