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关于继续开展“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的通知

28.07.2015  18:06

各市县妇联:

  为帮助2015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女孩圆梦大学,省妇联决定继续开展“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资助一批贫困家庭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较好。

  (二)家庭经济困难。孤儿、事实孤儿、困境家庭等特殊情况的优先。家庭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低保证、病历等。

  (三)海南户籍。

  (四)高考成绩达到二本分数线以上。

  (五)未接受过类似资助。

  三、名额分配

  每个市县1名。

  四、资助程序

  (一)确定申请人选。各市县妇联结合自身实际,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荐人选,指导其认真填写《海南省妇联2015年“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

  (二)报送申请材料。各市县妇联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确认无误并签章后,于8月5日前报送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三)确定资助名单。省妇联复核各市县妇联推荐的申请人选,并于8月20日前在海南妇女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认为海南省妇联2015年“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资助对象。

  (四)发放助学金。2015年8月底前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县妇联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助学金申请人选,确保助学金用在最需要的贫困家庭女大学生身上。

  (二)各市县妇联须于8月5日前,将《海南省妇联2015年“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同时寄出),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省妇联儿童工作部。联系人:符剑波,联系电话:65342505。

   附件:海南省妇联2015年“春蕾助学·巾帼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海南省妇联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