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海南省优秀“妈妈训教团”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2.11.2015  11:03

各市县妇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由省妇联指导、各市县(区)妇联具体组织的“妈妈训教团”积极开展防毒、拒毒、禁毒等宣传工作,对吸毒、涉毒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扶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美丽海南˙禁绝毒品”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妈妈训教团”工作,营造全社会禁毒宣传的良好氛围,海南省妇联决定开展海南省优秀“妈妈训教团”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海南省优秀“妈妈训教团”成员100个(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并从她们中间选出十佳。

  二、评选范围

  全省登记在册的“妈妈训教团”成员。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普法宣传、关爱帮教等禁毒工作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

  2015年12月31日前。

  (二)表彰时间

  拟定于2016年3月。

  (三)材料要求

  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以A4纸打印。表内事迹填写在1000字以内。上报时除盖章的纸质表格外,同时报送推荐审批表的电子版。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县妇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推荐工作。注意从基层挖掘典型,以确保推荐个人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示范性。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政协楼11楼1107室,海南省妇联权益部;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人:刘海梅、林采玉;

  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36494、13518818725、138760483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海南省优秀“妈妈训教团”成员名额分配表

     2. 海南省优秀“妈妈训教团”成员推荐审批表

  海南省妇联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