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传达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

19.01.2015  19:00

  1月19日,海南省妇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并结合海南省妇女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锦传达会议精神并讲话。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和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对妇联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作用;要深入传达学习领会全国妇联工作报告精神,拟于1月底召开省妇联六届六次执委会议,向全省妇联组织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2015年妇联工作,推动落实《海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妇女参与法治海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妇联和广大妇女群众参与法治海南建设;推动实施海南省妇联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基层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上;开展“暖冬行动”等关爱妇女儿童系列活动,让更多妇女儿童得益受惠;组织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宣传和维权系列活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继续打造和巩固“三八”节庆文化品牌。(省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