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举办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

26.05.2017  18:56

  2017年5月22日上午,海南省妇联在海口市举办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妇联巡视员李幼伍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妇联机关干部职工,海口、文昌、定安、澄迈、屯昌、琼中6个市县妇联及受到表彰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及个人代表等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海口红妆美容管理有限公司海府店和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的屯昌兴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莫丽倩分别做了先进事迹报告。

  李幼伍巡视员代全国妇联为获奖的代表颁发牌匾和奖章,并对我省“巾帼建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大力培树巾帼建功先进典型;二是要积极适应网络时代,广泛宣传巾帼建功先进事迹;三是巾帼各业各岗要创新创优突出特色,共同建设“美好新海南”。

  据悉,2017年度,海南省共有20个岗位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5个单位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0位同志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此次报告会后,海南省妇联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网站、刊物等连续宣传报道“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奋勇争先,巾帼再创新功,为实现“美好新海南”谱写天涯巾帼华章!(海南省妇联妇女发展部)